2011-12-27

几个绘本

最近老人家们给寄来一大堆的书。书看了一大半,好的都会慢慢来写。这里先写写几个性价比一般的绘本。

《驿马》
Links: 驿马

说实话,这个也是我比较期待的一本书,因为是这么一大堆书里唯一的本土作品。书呢,虽然不至于让人失望,但是也只能说还好。故事大概就是一匹马从小听爸爸妈妈讲楼兰的美丽传说。他也一直向往着有一天能够去看一看那片蓝天白云。长大了,他也做了一匹驿马。所以一辈子只能走在驿站与驿站之间。关于楼兰的传说就这样在一代又一代的驿马中流传着。直到1900年,一个年轻人买了一匹驿马的后裔去寻找他们心中的天堂。他们在沙漠中遇到了大风暴,迷失了方向。大风暴过后,它惊奇的发现,他们到了。。。。。。“楼兰!”儿子一副我早就知道是这个套路的样子。

其实总体说这本书的画还是蛮有特色的。故事也勉强过的去。就是写这么文青的一本书给孩子们看就显得有点矫情了。

《两颗树》
Links: 两颗树

这本书其实还不错。书里讲了两棵长得很近的树,一棵大,一棵小。他们每年一起开花,一起落叶,比赛着谁能招来更多的鸟儿,谁身上的鸟儿能唱出更美丽的歌。

但是有一天,有人在两棵树之间砌了一面墙,他们就谁也看不到谁了。他们只好使劲使劲的长,终于他们长的比墙高了,又可以看到对方了。他们都努力的把枝头探向对方。他们连在一起再也不用分离。他们长得好高大,没有人能再分开他们了。The End。

看完了,儿子说这个故事也有点让人伤心。说实话,如果这本书不是千辛万苦从国内寄来的,又或者早两年我们拿到它,我想我会很高兴。现在只能说并不值得这么大的辛苦。

《狼婆婆》
 Links: Lon Po Po: A Red-Riding Hood Story from China狼婆婆

这本书是好久以前就放到收藏夹的,因为他的中国背景。不过看了几个介绍里带的插图以后,我就不是太喜欢这本书了。说它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倒是不为过。图画的色彩和风格确实很中国。我的不喜欢概因画里面三个小主人公的形象。她们实在是一点也让人爱不起来。

结果这次一股脑发书单,糊里糊涂就把这本书也加上了。儿子一看封面就让我给讲,一点也不怕那头凶恶的狼,嘴里还嘀嘀咕咕的说婆婆狼。我听了暗暗高兴,也许没有我想的那么坏。

书讲完了,发现不止画,连故事也很让人失望。这个的故事大概可以分成三块。第一块就是“小兔乖乖”的套路。一个好妈妈出门去看外婆了。她告诉三个女儿关好门,她晚上不回来了。住在附近的一头大野狼看到好妈妈走了就去敲门。然后接下来就是“小红帽”的改编了。大野狼装成婆婆,名字叫阿珊的姐姐问:“婆婆,你的声音为什么这么粗?”可是两个小妹妹已经急急的就开了门。门开的时候一股风把屋里的蜡烛吹灭了。老狼进了屋,和孩子们一起躺下睡觉。阿珊说“婆婆,你的脚上长了小树枝”。。。。。。“婆婆,你的手上有个刺”。。。。。。

下面的一部分作者自己的创作了,不过感觉也象是要给“小红帽”的故事加个光辉的尾巴。大野狼一下就吹灭了阿珊点亮的蜡烛。但是阿珊已经看到那张毛茸茸的脸了。聪明的阿珊想出了个办法。。。。。。终于三姐妹齐心合力摔死了大野狼。

即使没有太多自己的创作,如果就是薄薄的一小本来改《小兔乖乖》我想我都更能接受。一边改编了《小红帽》的故事一边又打着中国风的旗号实在是有点不伦不类。还有这本书里的画。不但整个基调太暗,而且三个小姑娘一点也不可爱。最后狼摔死了,她们爬在高高的大树上往下看的时候,那个眼神实在是比封面上的狼还要吓人。

还是两个朋友之间的故事---《阿秋和阿狐》

Links: 阿秋和阿狐


阿狐从沙丘镇来,他是奶奶送来照顾宝宝的。宝宝的名字叫阿秋。

象所有的宝宝和他们的心爱玩具一样,阿狐最喜欢和阿秋玩了,虽然他的身上曾经沾满了宝宝的口水,虽然宝宝曾经在他的身上爬来爬去,虽然宝宝曾经拖着他的尾巴到处乱走。也象所有的宝宝和他们的心爱玩具一样,阿秋一天一天长大了,阿狐一天一天变旧了。不过阿狐说了:“没事没事。去沙丘镇找奶奶就好了。”

在阿秋的请求下,阿狐带着阿秋坐火车找奶奶去了。一路上都是阿狐在照顾阿秋。带她找到火车站,带她上车找到座位,让她坐在里边靠窗户的位置。

阿秋饿了,阿狐说:“没事没事。下一站有买盒饭的。”下一站到了,火车停了五分钟又开了,可是阿狐还没有回来。阿秋急得直哭。检票的叔叔说车门那儿有一只狐狸。阿狐看到走过来的阿秋说:“没事没事。我的尾巴被车门夹住了。看,饭还是热的。”

终于到了,阿狐热心的给阿秋介绍:“沙丘镇在这边。沙丘在那边。”“可以去沙丘么?”阿秋从来没有看到过沙丘。两个好朋友就一起先去踩几个脚印。。。。。。突然不知道从那儿冲出来一只大狗,阿狐挡在阿秋前面说:“没事没事。有阿狐在。”

阿狐被大狗叼走了。阿秋爬上了高高的沙丘,找啊喊啊找啊,才发现了被埋在沙子里的阿狐。“阿狐,快看大海啊。”这是阿秋第一次看到大海。可是阿狐只会有气无力的说:“没事没事。”阿秋背着阿狐去找奶奶家。奶奶家在哪儿啊?不管阿秋说什么,阿狐都只是说:“没事没事。”

还好,奶奶出来接他们了。奶奶仔细的检查阿狐身上的每一个地方。阿狐又象新的一样了。连被火车门挤扁了的尾巴也在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后变回来了。几天以后,阿秋和阿狐回家了。去奶奶家真好玩啊。以后我们还来。

念完书,我想,明明就是一个小姑娘第一次自己坐火车去奶奶家的故事么。结果作者换了一个角度,讲成有亲密朋友照顾的小姑娘的故事,就让人好羡慕小姑娘的幸福啊。每个孩子都有这么一个亲爱的朋友吧。它们真的不止是简简单单的毛绒玩具。他们一直在分享着宝宝的快乐与担心。可怕的事情有朋友在也变得不那么可怕了呢。儿子每天晚上抱着他的毛绒小狗睡觉的时候,表情也是这么的幸福。“我好喜欢这个故事。”我跟儿子说。儿子回答:“我也喜欢。就是有一点伤心。”嗯,我读的时候也觉得有一点点的伤心。等儿子长大到不需要他的小狗的时候,我一定把他好好收起来,谢谢他陪伴孩子成长。

2011-12-23

两个朋友之间的小故事---《乔治和玛莎》

Links: George and Martha: The Complete Stories of Two Best Friends (Amazon) ; “乔治和玛莎”(全七册)(当当)

就像封一上写的,这套书讲的是两个好朋友--乔治和玛莎---之间的小故事。两只胖胖的河马,乔治和玛莎,是好得不得了的朋友。他们之间的小故事平淡,温馨,又不乏幽默。

乔治滑滑板磕掉了一颗门牙。牙医给他装上了一颗金色的门牙。乔治觉得自己好特别,玛莎说你又特别又好看。。。。。。

乔治和玛莎去海边玩。乔治让玛莎摸防晒霜,玛莎不听。玩够了回家后,玛莎的皮肤都被晒得变颜色了。但是乔治不会说“我早就跟你说过”这样的话,因为朋友之间不是这样的。。。。。。

乔治跟玛莎说自己曾经是跳高冠军,还做过凶恶的海盗,还当过有名气的了不起的弄蛇人。玛莎听了很佩服他,拿出一条巨蛇来,说:“那这个就送给你吧。”乔治吓得一下跳到了吊灯上。玛莎说:“这是个假蛇啊。还说你做过弄蛇人呢。”乔治回答:“可是我说我当过跳高冠军是真的吧?”

这一套书一共七本,每本五个小故事,每一个故事都这么的短小。 故事里也没有大道理。更多的是朋友之间的纪录。儿子看到书就喜欢的不得了。头一天晚上就什么也不干缠着我把七本书从头到尾念了一边。三十五个故事念下来,再短也累得我口干舌燥。第二天晚上要讲书的时候,儿子自然又是要听《乔治和玛莎》。几天以后的某一天,儿子说:“爸爸是乔治,妈妈是玛莎。”我问:“为什么不是你是乔治呢?”儿子说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不过仔细想想,孩子无意识的一句话还真有些道理呢。乔治和玛莎的故事又何尝不是在教我们男女朋友,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呢?

2011-12-22

大人和孩子都没看懂的书---《迟到大王》

Links: John Patrick Norman McHennessy: The Boy Who Was Always Late (Amazon) ; 迟到大王(当当图书)

爷爷寄来的这批书里,我其实是很期待这一本的。以前看介绍时就对它的异想天开印象深刻。封面上的画也很有特色,很搞怪。结果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,因为这本书不但我没看明白,孩子也没看明白。

不过书里有一个地方我很喜欢。那就是小主人公的名字---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。每次小主人公被提及的时候,作者从来没有简单的写约翰,而是郑重其事的叫他的全名---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。所以念书的时候,我就是在一遍一遍的念:“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走在放学的路上。。。。。。”还好我没有一次咬到舌头。

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是个迟到大王。可是迟到一点也不是他的错。他每次是快快的走去上学的,路上没有贪玩。可是,当鳄鱼咬到他的书包的时候,他真的摆脱不了啊。最后他扔掉一只手套分散鳄鱼注意力的方法是多么的聪明啊。不过,老师就是不相信他。所以他被罚写三百遍:“我不可以说有鳄鱼的谎。。。。。。”还有,有大狮子冲出来咬破他的裤子又怎么怪他呢?可是可怜的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为此被罚站在墙角说四百遍:“我不可以说有。。。”

终于有一天,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没有迟到。可是他到学校的时候却发现老师在房梁上!老师说他是被一个调皮捣蛋的大猩猩捉到上面去的。他让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帮他。哈哈。这回该是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让老师相信他没有说谎的机会了吧。等他把老师救下来以后,老师一定会很感激他,也一定会为自己以前的行为而后悔的。对,一定是这样的。

什么?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根本不相信老师的话?他跟老师说:“这附近哪有什么毛茸茸的大猩猩!”  这本书到底要说什么?我和儿子面面相觑,谁也没看懂。

看不懂的书也有好处。那就是你可以看好多好多遍。然后使劲使劲的想,它到底在讲什么呢?我知道为什么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是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,而不是约翰,也不是麦肯席,更不是某个小男孩。因为他总是迟到,迟到的理由那么奇怪,明明是在说谎么。老师都被气的暴跳如雷了。这么大的错误,只有叫他的全名才够郑重其事,才显得出问题的严重性。

书的最后,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似乎是接受了教训。他终于准时到学校了。他是那么的目不斜视,房梁上那么巨大的毛茸茸的大猩猩都没有引起他的注意,连老师的求救他都没有相信。。。。。。可是我为什么觉得这么的难过?我好希望约翰帕克罗门麦肯席这次只是碰巧没有迟到的。也希望他是为了让老师吸取教训故意不帮他的。。。。。。

一直以为越小才越有异想天开的能力,因为知道的少才没有束缚。可是这次我发现,反而是因为年纪小,儿子才对这个故事没有共鸣。书留着等他大一点再看吧。